中国平安保险-你保谁的“平安”-莒南县杨女士有话要说

2020-12-21 21:28:30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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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接到莒南县杨女士的求助电话,反映家里发生了件难事,请求给予帮助。昨天赶到临沂市莒南县。据该女士介绍,2018年6月18日,我老公孙某(32岁)因遭受交通意外经住院一段时间后在家康复期(坐轮椅)突然去世,生前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某炮兵一名军人,并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荣立二等功,退伍后回临沂老家创业,并结婚育有一女(现7岁)一子(现5岁),临沂平安保险公司莒南营业部的保险销售人员周经理多次来到我家推销“百万任我行”和“平安福”两款保险,该保险销售人员向我推销该款保险时声称你们做生意经常出门在外只要是出现交通意外就赔付100万,并且说平安保险公司是个大公司,实力强大不用担心,就这样我给我先生先后购买了两份保险,并签署平安保险“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保险合同,该份保险于2014年7月20日保险合同成立及生效,该份保险的保险费每年共计5778.45元;第二份保险“百万任我行”于2015年9月29日签署及生效,该份保险的保险费是1472元。
      2018年1月15日,孙某乘车从莒南去往临沂机场的路上遭受严重的交通事故,该起交通事故已经被交警部门判定两辆重型货车负全责,孙某当场重度昏迷,其乘坐的五菱前后被两辆载货重型货车挤压报废,经医院抢救诊断:1、开放性手部损伤2、拇长伸肌腱断裂3、小趾关节脱位4、大腿挫伤5、盆骨骨折6、肺挫伤7、胸腔积液8、肋骨骨折9、左肩部挫伤。
      虽经医院尽力抢救,还是在5个月后不幸去世。看到我年迈的公公婆婆整日以泪洗面,一夜白了头,再看到我年幼的女儿(5岁)和儿子(2岁)六神无主,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办,每当看到身边的两个孩子时,我不知道我和孩子的未来会是怎么样,当孩子问我爸爸去哪了的时候,我强忍着泪水告诉孩子爸爸在天上,你们要听话,爸爸在天上看着你的,天上有颗最亮的星星那就是你的爸爸。这时我翻出给我爱人买的平安保险合同,好像有了依靠,于是等到全家人的心情得到平复后,我拿出这两份保险合同来到平安保险公司临沂支公司莒南营业部请求理赔,却遭到了临沂平安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合同明明是白纸黑子写着“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我们按10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临沂平安保险公司却三番五次给出不同版本的拒赔理由。理由分别是:第一次临沂理赔部的石(史)经理给出的理由是虽然遭受交通意外但经过医院治疗并在出院后身故的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我们(临沂平安保险公司)没有办法处理;第二次江经理说:因为孙某是突然猝死,所以不是交通意外.......是猝死免责;第三次邵经理回复说双方对该份保险合同存在不同的理解,所以不能给予赔付;第四次石经理又说虽然孙珂是遭受了交通意外并且符合合同约定的“自遭受交通外伤害之日起180天之内身故的”但不是交通意外当时致死的。
      经过很多次的交涉,每一次保险公司的人员给拒赔的理由都不一样,所以我们向保监会投诉,保监会的工作人员给我们回复说到时会有当地的保险监管部门给处理,之后几天临沂市的一个保险协会纠纷调解的工作人员来电说经过核实可以给予调解,并且说平安保险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按照被保险人孙某的保险合同赔付的话平安保险应该全额赔付,但是因为数额较大可能满足不了家属的要求为由让我们再和保险公司谈谈,做个让步。之后,临沂平安保险莒南营业部的业务员致电我们说“临沂公司让我跟你谈谈,你们不要投诉保监会了,投诉也没有用,临沂这边是不会给赔付的,你投诉一次我就会受到保监会的处罚一次,还要给我罚款,这个事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还觉得冤枉呢,你们投诉一次我就被罚款一次,我都被罚了五、六千块了呢,公司说你们打官司赢得把握很大,你要是有本事你就打官司吧”
      作为全国实力最大的保险公司,应该把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能整天口号喊的震天响,客户出险了就想办法拒赔,逃避。你们没有过错还怕投诉吗?希望平安公司尽快按照保险条款该处理的处理,真正树立中国平安保人民平安的服务理念,不要让客户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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