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研究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定期传达学习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在法院内部、挂钩村、人民陪审员中,选择具有较高法律基础知识、有业务实践工作经验、热心立法工作的同志作为联络员,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网络,共有联络员88人,其中法院干警58人。
据了解,该院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联络员制度》《立法联系点联席会议制度》等,明确由分管领导和业务对口部门牵头,领衔对条例的意见征求工作,认真做好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针对不同的任务,在充分领会立法意图的基础上,采取书面征求,电话、微信征询等方式,向不同部门、单位、乡镇、村居征集意见。2017年以来,该院认真做好《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莆田市湄洲岛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建议修改稿)》等条例的意见征集,共上报91条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对立法和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呼声。
同时,该院带头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2017年以来,利用微信公众号编发600余篇相关案例,举办20场校园欺凌整治专题讲座,到村居、学校开展50余场法制讲座,发放近万份普法资料,受益学生和社会公众达3.2万人次。
为进一步拓展职能,该院坚持依法办案与做好基层立法联系工作相结合,认真贯彻条例,带头做好法律适用工作。如组织学习落实《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要义,开设老年人服务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服务;贯彻落实《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依法审结李某、黄某等非法采矿、翟某等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案件34件。
“让‘高大上’立法接上地气,努力让群众十分满意。”这是秀屿法院基层立法联系点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被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为2020-2025年度基层立法联系点后,该院党组认真研究,健全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学法用法,组织参加民法典系列讲座等,为学法用法普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根据法律法规颁布或修订情况,完善普法工作计划,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丰富宣传方式,讲好法治故事,增强社会各方面法治意识。
(莆田市秀屿区法院 戴慧敏)